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2-73960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2-08-0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聘招标投标专项法律顾问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招标投标;法律顾问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为强化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招标投标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期1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成立3年以上,拥有执业律师20人以上(以通过2021年年检的人数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熟悉招标投标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提供招标投标法律服务的经验。
4.近3年内(2019-2021年度)在执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司法行政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的记录。
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
(1)就本委招标投标相关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对于重大复杂问题,根据本委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其他形式的书面文件;
(2)根据本委需要,提供相关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政策文件等信息和动态。
2.参与招标投标案件的处理
根据本委需要,全过程参与招标投标投诉、举报、信访及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处理,配合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及组织召开听证会;参与案件讨论,发表法律意见;起草或审查投诉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督意见书、举报信访回复等。
3.招标投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服务
负责招标投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出法律意见,审查相关法律文书;受委托参加行政诉讼庭审、行政复议听证会。
4.招标投标调研及政策研究
根据本委需要,参与招标投标领域政策研究和工作调研,并出具相应的研究成果和调研报告。
5.重要文件审查
受委托审查本委拟出台的重要招标投标文件,参与或受托承办招标投标文件草案的社会意见收集、汇总、分析,排查条款矛盾、冲突、滞后、漏洞及无效情形,保障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6.法律讲座与培训
(1)每年度提供原则上不少于2次的招标投标专题法律讲座或宣传培训活动;
(2)对涉及本委的招标投标相关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定期出具书面分析报告。
7.参与重要会议与谈判
参与、列席本委招标投标工作会议和谈判、磋商,提出专业性判断,提供法律意见。
8.其他日常招标投标法律事务
处理本委其他日常招标投标法律事务。
三、人员要求
1.服务本委的顾问律师团队应不少于5名,应由具备招标投标、工程造价、经济审计知识的执业律师共同组成,并指定一名负责人。
2.顾问律师团队每周安排不少于2名的执业律师定期参加法律讨论一次,其他事项根据工作内容提前预约并指定专人负责。
3.顾问律师团队成员近3年内(2019-2021年度)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服务要求
1.对本委的法律咨询及其他法律事务,一般应在6小时内响应,紧急事务应在3小时内响应,根据情况复杂程度通过口头、邮件答复,或提供初步意见后书面答复。
2.审查、起草书面法律文件,简单文件原则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文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特别复杂、重大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3.法律顾问工作时间为不定期(含非工作日),顾问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应符合本委对工作时间的要求。
五、费用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费不高于人民币8万元/年。
六、申报材料要求、递交地点及时间期限
1.申报材料编写要求:可在本委网站(http://fgw.nanjing.gov.cn/)通知公告栏中获取,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
2.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9楼901室法规处(招投标管理处)。
3.递交截止期限:参与此次竞聘的法律顾问单位应当在2022年8月12日18点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盖骑缝章,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6份,分别装订成册)密封,现场递交至上述地点。
七、评审及确定选聘单位
本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候选聘任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报经批准后签定聘用合同。
联系人:王永 联系电话:025-68789748
附件: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专项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