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3-44402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5-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推进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路径研究课题遴选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课题遴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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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探索通过推动农业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南京路径,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就“南京推进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路径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二、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
南京推进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路径研究
(二)研究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立足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定位,探索通过推动农业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南京路径,为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南京新实践。重点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全面阐述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和发展形势,总结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机制及内在规律;
2、调查摸清南京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堵点和重点难点问题;
3、提出南京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和工作要点;
4、提出南京农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和解决方案。
(三)经费预算
不超过15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0月31日前。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新型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应精心组建项目组,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项目成果按期提交。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格。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开展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不得挂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课题。
3、课题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综合素养与课题内容相适应。
4、课题开展必须牢牢把握课题研究要点,确定研究框架,突出研究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研,着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切实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举措,课题成果须形成调研报告,并在南京市级主要内参发表。
5、申报单位能够与课题委托单位形成良好的互动交流机制,定期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接受委托方的质询。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31日。
(二)资料报送
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一式5份。纸质版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3年5月31日18:00前邮寄达或送达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课题遴选
申报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前期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未达3家单位申报的课题,委托单位将按规定另行处理。
(四)知识产权
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五)开题及签约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课题开题汇报,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并尽快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8楼1866室,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 邮编:210019
联系人:潘晓春、王昱翔 电话:18051978715、18602566223
电子邮箱:njgh2021@163.com
附件: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