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3-54639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重点工作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6-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市发改委关于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文 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23〕411号 | 关 键 词: |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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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字〔2023〕411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函》(宁民财〔2023〕63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附件收悉。根据市政府投资计划,结合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宁评审字〔2023〕21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使用单位为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 36号。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加固工程、土建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装修改造工程、安装改造工程、专用设备(系统)以及室外工程等,总改造面积890.66平方米。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21.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1.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23万元,预备费43.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692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市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自筹解决。
五、项目批复相关文件:市规划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意见的复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对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指导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回复》、秦淮区备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土地使用权证(宁秦国用(2012)第04463号)、房屋所有权证(宁房权证秦变字第318709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六、招标要求: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安全生产:在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各项安全措施未达要求不得开展建设,切实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要结合单位日常运行的特点,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八、项目单位应认真落实相关节能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强制性节能标准进行节能设计。
九、根据《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本项目不再单独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以投资估算实施,按概算管理。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守《关于严格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的规定》(宁政发〔2021〕22号),合理确定建设时序,并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