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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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154/2023-7708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价格监督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0-07-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发改委关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禄口机场停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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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发改委关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有关情况的说明》规定,机场停车收费由我委负责制定和调整。为进一步规范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停车场停车秩序,有效利用停车资源,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号停车场(简称P1)。小型车:停车1小时以内,6元/小时;超过1小时后,3元/半小时;每24小时最高不超过60元。大型车:停车1小时以内,12元/小时;超过1小时后,6元/半小时;每24小时最高不超过70元。

二、2号停车场(简称P2)、贵宾A区停车场(简称P3)、贵宾B区停车场(简称P4)、贵宾C区停车场(简称P5)。小型车:停车1小时以内,8元/小时;超过1小时后,4元/半小时;每24小时最高不超过80元。大型车:停车1小时以内,12元/小时;超过1小时后,6元/半小时;每24小时最高不超过90元。

三、车辆进入停车场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费,同一车辆每2小时内(含2小时)只能享受一次免费时间;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1小时以后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

四、你司要在入口处和缴费地点显著位置做好收费政策公示,公示免费时间、免费次数、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等;同时,要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价格矛盾争议。

五、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7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