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3-86732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9-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市发改委 市房产局关于栖霞区许巷雅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文 号: | 宁发改价费字〔2023〕637号 | 关 键 词: | 公共租赁住房;许巷雅苑,;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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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房产局关于栖霞区许巷雅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发改价费字〔2023〕637号
市住房保障中心、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5〕12号)、《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宁政办发〔2015〕61号)等规定,现就栖霞区许巷雅苑东园、西园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许巷雅苑东园、西园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含物业公共服务费)为16元/㎡/月,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金减免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承租人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后,不再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物业公共水电费和承租人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水、电、气、垃圾处理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三、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政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3年9月1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