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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154/2023-8937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信用信息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3-10-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通过“信用+监管”为企业有效减负 南京发布“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政策
文  号:     关 键 词:    投标保证金;信用监管;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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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信用+监管”为企业有效减负 南京发布“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政策

近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建委、交通局、水务局、政务办联合印发《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出台“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揽子政策,在招标政府投资项目时,对诚信状况良好的投标人减免收取投标保证金,获得广大投标人的欢迎。预计该政策年减轻经营主体投标保证金负担约29亿元。这是南京市近年来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为企业发展赋能增效方面持续发力的一大探索之举。

通过信用减负,让投标主体切实受益

长期以来,投标人在投标时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已经成为投资项目招投时的必然动作。但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投标门槛,加重了企业的经营负担,尤其是对资金流较为短缺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经营发展尤为不利。而利用信用监管的方式,则会在保证投标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大大简化程序并提高效率。

据介绍,此次以“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揽子政策适用的投标范围为:进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具体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政府采购工程。

强化信用监管,系列措施保障招标有序

为确保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南京市通过强化信用监管的形式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既让投标人能够切实受益,又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包括:

在加强组织实施方面,要求发展改革部门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各行业监督部门应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协同监管等配套措施,政务服务部门应指导完善投标保函系统功能。

在推行信用承诺方面,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人应签署信用承诺书(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作出承诺不免除违法、违规、违约责任,虚假承诺或未提交信用承诺书而少缴、不缴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等法律后果。

在实施失信惩戒方面,发生投标保证金依法或按招标文件约定可以不退还或者不予退还情形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限期补缴投标保证金,未及时补缴的不再享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且将相关情况记录企业信用考核评价,招标人也可以按履约评价不合格拒绝其参与之后的工程投标。

在深化运用落实方面,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并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将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约的合同无须上传),便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服务,如未按期上传,自行承担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法律后果。

提升信用效能,南京信用尝试成效多

近年来,南京市依法提升信用监管能力,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出台前,南京市在深化招标投标担保制度改革,降低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成效。组织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截至今年上半年,南京共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3183300多万元,惠及企业219家。有效拓宽保证金缴纳方式,从原来的现金等4种形式,扩展到现金、信用承诺等6种形式,并全力推进保函应用,优化保证金缴纳系统。此外,调整招标文件范本,满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多样化要求。

今年19月份,南京市区共使用投标保函5.13万笔,保函替代率为55%,为企业释放资金57.95亿元,其中,电子保函使用1.71万笔,替代现金保证金13.73亿元,使用率为18.39%。为企业减少了大量的资金占用,有效缓解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