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3-90410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10-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政府大数据信息服务”采购遴选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遴选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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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智库建设,更好开展基于信息和数据的科学分析和预测,提升中心在政府治理决策研究方面的精细化和高效率。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决定采购政府大数据信息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服务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政府大数据信息服务
(二)主要内容:
1、提供定期决策信息支持。能够持续追踪分析中国经济形势和国内外重大财经及社会政策变化,跟踪重点城市各种政策、思路和做法,深入分析关注地方已出台或拟出台政策的提出背景和思路,以及各地政策中真正有价值的闪光点。
2、提供实时在线政府与产业数据库系统。作为决策支持工具,能够通过政府大数据库从政策导向、区域条件等方面,对政府宏观调控、产业升级、经济形势等热点问题进行全面跟踪。
(三)经费预算
每年17万元人民币(每年最高限价:17万元),申报报价超过者按无效申请处理。
(四)服务时限
本采购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受托方须在当年合同期到期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续签申请,委托方根据成交供应商平时履约情况及对其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受托方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申请;但委托方按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违约金或赔偿金扣款的除外。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信息咨询机构及能承担此项采购的机构。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政务信息资源和较强的信息服务能力,具较多同类服务的工作案例,应精心组建项目组,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项目成果按期提交。
2、项目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开展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不得挂名。
3、申请单位能够与委托单位形成良好的互动交流机制,接受委托方的信息服务定制和质询。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二)资料报送
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选择项目,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产品与服务采购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书文本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18:00前邮寄达或送达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遴选
报名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信息产品和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以及服务能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未达3家单位申报,委托单位将按规定另行处理。
(四)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联系签订合同,正式确定服务方案和相关事宜。承担单位有义务参与并协商承担相应工作。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280号珠江大厦1701室
邮编:210018
联系人:王昱翔
电话:18602566223
电子邮箱:903252720@qq.com
附件: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产品与服务采购申请书
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