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154/2025-6530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示公告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5-09-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南京市总部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总部企业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为落实《南京市支持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宁政办发〔2025〕33号),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委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5年南京市总部企业申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8月30日—2025年10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南京市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发展带动作用大、战略决策能力强、资源调动范围广的独立法人企业;在南京市经营;在南京市外拥有2家及以上分支机构,对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总部职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涉军、涉密企业除外。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按照榜单申报,分行业按照营收、缴纳社保人数申报。营收、缴纳社保人数可以申报企业自身数据计算,也可将其下属在宁控股企业和分支机构数据合并计算,被合并计算数据的企业不可重复申报总部企业。(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宁企通”平台,网址:https://nqt.nanjing.gov.cn)上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南京市总部企业申报表:在“宁企通”平台上填写后下载并请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后上传至平台。
2.申报企业申请书:阐述申报企业基本情况、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引领能力和未来发展思路,申报企业的股权架构图(需注明投资关系和股权比例);申报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对照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结合企业情况作出符合认定条件的说明,研发型需提供研究、开发、实验条件说明、研发人员名单,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及占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比例);申报区域型、功能型和研发型的,需阐述申报企业母公司基本情况。
3.申报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需提供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可查验的审计报告)。
4.申报企业在市外分支机构正常经营的佐证材料等(管理的市外分公司或独立法人企业等需提供管理关系佐证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于10月30日前在“宁企通”平台完成线上申报。
2.申报企业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数据和材料的企业,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咨询电话
1.内资企业咨询电话:
南京市发改委 025-68787022 江北新区经发局 025-88029664
玄武区发改委 025-83682272 秦淮区发改委 025-84556339
建邺区发改委 025-87778397 鼓楼区发改委 025-83230331
栖霞区发改委 025-85560211 雨花台区发改委 025-52873901
江宁区发改委 025-52183374 浦口区发改委 025-58313210
六合区发改委 025-57156811 溧水区发改委 025-57229683
高淳区发改委 025-57338327 南京经开区经发局 025-85800955
江宁开发区投促局025-52101039 南部新城产业处15358161567
2.外资企业咨询电话:
南京市商务局 025-68539380 江北新区投促和商务局025-88029639
玄武区商务局 025-83692305 秦淮区商务局 025-84556716
建邺区商务局 025-87778719 鼓楼区商务局 025-58591376
栖霞区商务局 025-85561380 雨花台区商务局 025-52419858
江宁区商务局 025-52181141 浦口区商务局 025-58313079
六合区商务局 025-57123785 溧水区商务局 025-57213827
高淳区商务局 025-57336907 南京经开区投促局 025-85800121
江宁开发区投促局025-52101039 南部新城产业处15358161567
3.“宁企通”平台系统技术支持:025-68505636
附件:1.总部企业申报条件
2.“宁企通”平台总部企业申报操作指引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